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17年9月21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林晓刚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欧阳秋茹辞去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陈绍声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群标为兴宁市民政局局长;
曾巨文为兴宁市农业局局长;
欧阳秋茹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志标为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群标的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造坤的兴宁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杨颂阳的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局长职务。
任命:
刘造坤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