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7年1月17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彭伟洪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童永忠为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新明为兴宁市科工商务管理局局长;
罗丽思为兴宁市教育局局长;
温会权为兴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曾招强为兴宁市公安局局长;
刘瑞灵为兴宁市监察局局长;
袁柳清为兴宁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为兴宁市司法局局长;
刘小炎为兴宁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为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为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为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蓝群威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钟安昌为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群辉为兴宁市水务局局长;
刘造坤为兴宁市农业局局长;
杨颂阳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秋吾为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黄辉为兴宁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曾东球为兴宁市统计局局长;
潘启东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何群标为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坤明为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耀添为兴宁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坚为兴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任命:
罗梅辉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