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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宣讲组来兴宣讲《广东省信访条例》

浏览次数:3305   发布时间:2014-05-23 10:40

  5月22日,梅州市第四宣讲组到我市宣讲《广东省信访条例》,就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广东省信访条例》进行解读宣讲。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何建元主持宣讲活动,市委副书记张小奎等市五套班子部分领导成员,市法庭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在职正副县级干部,市直有关单位干部等聆听了讲座。

 

  梅州市第四宣讲组组长钟广能首先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阐述了开展宣讲活动的背景、意义和要求,并对我市贯彻落实新条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宣讲组成员、嘉应学院政法学院讲师谢明围绕条例的重要意义、制定过程、指导思想、条例明确的信访原则、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条例注意的问题等六大方面,结合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例子,为与会领导同志作了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讲解。

 

(李志勇 刘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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