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名单
(2012年7月19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王小华辞去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12年7月19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熊友华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颂阳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小炎为兴宁市财政局局长;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2年7月19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自渊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
王小华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