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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浏览次数:5169   发布时间:2012-03-06 10:10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辞职、任免职名单

 

(2012年3月6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刘江辞去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

  石战宇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刘  江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石战宇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2年3月6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伟忠为兴宁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温建文为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广青为兴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彭宇杰为兴宁市教育局局长;

  吴新明为兴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伟东为兴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谢益民为兴宁市公安局局长;

  蓝新环为兴宁市监察局局长;

  谢桂彬为兴宁市民政局局长;

  温会权为兴宁市司法局局长;

  夏慧群为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伟文为兴宁市环保局局长;

  彭晓明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钟安昌为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日新为兴宁市水务局局长;

  陈秋吾为兴宁市农业局局长;

  罗幼珣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烈民为兴宁市卫生局局长;

  童永忠为兴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秋宏为兴宁市审计局局长;

  彭伟洪为兴宁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陈自更为兴宁市统计局局长;

  钟家平为兴宁市物价局局长;

  曾庆雄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谢东方为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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