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浏览次数:7471   发布时间:2016-04-22 16:25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16年4月21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郑海涛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张晓辉辞去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张炎华辞去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温会权为兴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何伟洪为兴宁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剑清的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温会权的兴宁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伟东的兴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声欢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陈声欢为兴宁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钟兴周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钟兴周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免去:

  谢文航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2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