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15年2月28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罗干忠辞去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邓超明辞去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郑海涛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温建文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邓 强的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建文的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志文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