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经审核,拟聘用李翠平同志,现予以公示(第四批)。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0日
受理单位: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监督电话:0753-3263761
地址:兴宁市迎宾大道1 号谢玉英培训大楼
邮政编码: 514500
序号 |
拟聘用岗位及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码 |
笔试成绩 |
笔试折实分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实分 |
总成绩 |
备注 |
1 |
兴宁市罗岗镇中心卫生院专技岗位 201715101 |
李翠平 |
女 |
113201711627 |
59.85 |
35.910 |
77.45 |
30.980 |
66.890 |
因孕期体检推迟 |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