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经农机局和财政局审核,同意下列申请者享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24日开始至2017年11月30日止,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用书面或电话向公示单位反映。投诉 电话:0753-3330669。
兴宁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批办公室
日期:2017年11月24日
注:兴宁市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71.0764万元(其中2016年结余补贴资金91.0764万元,2017年下达补贴资金80万元)、 (已申请审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7.1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