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省总工会维权工作部副处长许琳婷带领的第五核查组到兴宁供电局核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启龙、梅州兴宁两级司法局、兴宁供电局负责人等陪同参加活动。
在兴宁供电局,省核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情况汇报、随机抽查、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调研等方式,详细检查企业“六有”、“六个一”的落实情况。
兴宁供电局作为今年我市唯一一家申报命名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单位,按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通过制定实施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经费保障、加强普法宣传等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省核查组认为,兴宁供电局对申报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希望兴宁供电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采取多种普法形式,切实提高员工的法治素养;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引导市民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的同时,积极营造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