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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对照梅州暗访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兴创卫办〔2017〕5号

浏览次数:3532来源: 市创卫办   信息来源: 市创卫办发布时间:2017-09-01 16:30

刁坊、宁中镇人民政府,兴田、宁新、福兴街道办,市府直属各单位,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梅州市专家组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巩固提升我市创卫成果,迎接今后省、梅州市的系列明查暗访、检查验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对照梅州暗访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自9月1日起,在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创卫整治大行动,通过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整改,确保市容市貌有新变化、交通秩序有新提高、健康教育有新成效、创卫氛围有新起色,如期实现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的预期目标。

 

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对照

梅州暗访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2017年8月16日至17日,梅州市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暗访,认为我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较大提高,但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未能通过此次暗访。要求我市针对暗访报告所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行整改,在整改到位并经梅州市爱卫办验收后,再正式向省爱卫办提出书面申请,届时省爱卫办将启动对我市创卫验收的明查暗访程序。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今后省、梅州市的系列明查、暗访,如期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对照梅州市暗访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构建“一中心四组团”发展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对照暗访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再组织、再动员,以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背水一战,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创卫工作整体水平,以良好的市容环境、规范的城市管理,迎接上级组织的暗访和检查,如期实现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从9月1日起,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和接受梅州爱卫办组织的再次暗访。总体安排分四步实施:

 

   (一)9月5日前,对暗访组反馈意见进行逐项疏理,结合其他兄弟市的先进经验,制定好整改工作方案。9月8日前召开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创卫整改任务,做好迎接省、梅州市的明查暗访、检查验收的准备。

 

   (二)9月1日至9月15日,各级各部门对照暗访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按照整改方案,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对照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开展查缺补漏工作,巩固提升创卫成果,全面提高创卫工作整体水平。

 

   (三)9月20日前,向梅州市爱卫办申请再次暗访和市级验收。

 

   (四)9月20日至9月29日,继续抓好整治成果的巩固提高,全面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迎接梅州市对我市创卫工作的再次暗访和梅州市的验收,确保顺利通过。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梅州市爱卫办《关于对兴宁市创建省卫生城市工作暗访评价报告》和暗访纪录片存在问题进行归纳,着重抓好下列整改工作:

 

   (一)市容环境卫生

 

   1、存在问题:部分背街小巷路面坑洼不平或路面未硬底,杂草较多;所查的大部分公厕达不到二类标准要求,未见明显的指示牌。

 

整改措施:排查城区主次干道路面情况,修复坑洼路面,及时铺装水泥路面。加快城区24座公厕改造进度,按照标准规范设置公厕标识和指示牌,同步提高公厕的保洁水平,争取实现专人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综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2、存在问题:大部分农贸市场设施陈旧,供排水、采光设施不完善,布局不合理,已经空置。

 

   整改措施: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全面完善给排水等基础设施,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凡市场内销售水产与销售熟食摊距离较近的,要重新调整摊位,拉开距离,切实做到生熟分开。取缔商品落地摆卖行为,落实高台摆卖措施。要强制每档经营户配备一个垃圾桶,减少散落垃圾,要增加保洁人员,保持市场地面干净,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完善蔬菜农药残留监测设备,专人管理,疏菜农药残留检测公示牌必须进行公示。督促食品摊位经营者完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办齐相关证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确保食品经营符合各项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活禽宰杀设施,严格实行隔离屠宰,分离销售,搞好屠宰间卫生,袋装污物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活禽笼下要挂袋,减少污染。加强对占道经营现象的整治,尽快规划筹建市场或临时市场,扩大市场容量,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和质监局、市农业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3、存在问题:宁新街道办的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不符合要求,在路边压缩,污水横流,臭味较大,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整改措施:尽快完善转运站的除臭设施和排污管网,启动新址选点筹建工作。

 

   责任单位:宁新街道办。

 

   整改时间: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4、存在问题:敞开式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车、箱)污渍积垢明显,周边落地垃圾较多,可见露天垃圾池,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未达到密闭化要求。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体系,努力实现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全面密闭,取消露天垃圾池,逐步淘汰板车等敞开收集垃圾的方式。当前重点做好垃圾收集点周边污水的清除、垃圾桶(箱)的清洗、零星垃圾的清理,防止污水溢出、垃圾扬撒。

 

   责任单位:市城综局,各街道办。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5、存在问题:城区背街小巷、居民房前屋后、闲置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河涌及岸坡有较多卫生死角,可见生活垃圾堆(包),一些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散在生活垃圾较多。

 

   整改措施:认真查找保洁不到位的原因,分清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充实保洁人员,全城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清除陈旧垃圾和各类杂物。强化保洁员责任,主次干道保洁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和8小时,大街小巷、人行道、绿化带在正常保洁时段看不见垃圾堆、垃圾包。

 

   责任单位:市城综局、市水务局、各街道办,附城各镇。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6、存在问题:部分建筑工地围挡不规范,泥土运输车辆无盖无挡板,沿路撒漏建筑淤泥。

 

   整改措施:建筑工地围墙需按标准进行围挡,及时制止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和占道施工行为;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底化、完善冲洗设施,防止进出工地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泥土的车辆要密闭加盖,对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现象依法依规予以打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综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7、存在问题:部分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沿街店面广告牌摆在大街上;乱拉乱挂的现象相当普遍;背街小巷、居民区墙壁上贴满小广告;部分车辆在停在禁停区域内。

 

   整改措施:组织“六乱”现象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占道经营、占道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加大城区牛皮癣清理和乱张贴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小广告模式。进一步整合资源,组织供电、移动、电信等管线单位分片分区整治各种管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综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工商和质监局,各街道办。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二)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

 

   1、存在问题:所查的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等可见的创卫宣传标语、横幅等较少,随访市民的创卫知识知晓率较低。

 

   整改措施:各镇街、各单位必须在单位围墙或醒目位置悬挂创卫宣传标语横幅,各单位、门店、商场、超市有电子屏的必须滚动播放创卫公益宣传标语。要求工地围墙、居民小区必须张贴创卫宣传海报或标语。城综局负责落实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区主干道大型宣传牌的设置。

 

   各镇街、各单位必须加强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创卫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会议、或者“致市民一封信”的形式,向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讲清创卫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首先考虑如何确保环境卫生清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宣传部门继续在本市主流媒体上保持强大创卫宣传态势的同时,要拓宽思路,策划多种形式的创卫宣传活动,使创卫的活动和创卫的知识,深入渗透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普通市民对创卫的知晓率。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市直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2、存在问题:大部分居民住宅区未见健康教育宣传栏,部分单位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无期数和出版日期,内容针对性不强。

 

   整改措施:公园广场、车站、社区、居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必须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必须结合季节性疾病流行趋势,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直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3、存在问题:医院健康教育宣传栏数量较少,部分科室未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整改措施:各医院要根据各科室现场条件,宣传栏做到应设尽设,加大各科室常见病种健康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市民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4、存在问题:部分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未见禁烟标志,医院、车站非吸烟区可见现场吸烟人员或散在烟头。

 

   整改措施:各单位尤其是各窗口单位要继续加强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做好公共场所人群的禁烟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纠正市民乱丢、乱吐、乱倒、乱堆、乱停等不良卫生行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卫生意识,引导市民群众逐步养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积极支持创卫、参与创卫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职责各自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控烟等宣教活动。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三)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

 

   1、存在问题:所查的大部分餐饮店、熟食店未设置“三防”设施,敞开式操作、经营,店内物品摆放凌乱,厨房卫生较差,餐厨垃圾桶未加盖,周边成蝇较多。

 

   整改措施:迅速组织小餐饮店、熟食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经营者完善厨房、食品仓库、操作间、熟食档等重点场所“三防”设施,保证小餐馆的餐厅及操作间蝇密度不超标,杜绝出现活鼠活蟑螂现象,保障广大市民食品卫生安全。加大餐饮行业分级量化管理力度,实现餐饮行业分级量化管理全覆盖并对外公布,建立健全食品索证和进货检验制度,完善采购台账记录工作。加强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要求各餐饮店、食品制售点办齐证照并亮证经营,严禁露天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要佩带健康证和穿戴工作衣帽,不符合卫生法规要求的坚决取缔。落实中小餐馆餐具消毒措施,防止交叉污染。要经常对餐馆内的桌椅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桌面卫生。加强店内环境卫生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人,特别是操作间要严格执行卫生责任制,生料与熟料要严格分开,避免相互感染,保障食品安全。店内要设置垃圾容器,并密闭加盖,散落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容器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卫生清洁。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2、存在问题:部分单位食堂、饮品店未见食品经营许可证;医院、车站、学校等周边可见无证的食品流动摊档;

 

   整改措施:要求单位食堂等亮证经营,针对暗访报告提及的曝光点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断规范流动摊档的管理。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综局、市工商和质监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3、存在问题:部分理发店未见供皮肤病人使用的专用工具、毛巾保洁柜、剪具消毒液,店内未见禁烟标志。

 

   整改措施:加强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馆和网吧的日常卫生监管,做到亮证照经营,持有效证件上岗;从业人员卫生良好、店内整洁卫生;落实必备的清洗、消毒、通风等卫生制度;健全化妆品索证索票台账,特别是理发美容店,要按照化装品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有中文标识,有卫生许可的批件,防止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文广新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四)病媒生物防制

 

   1、存在问题:部分背街小巷、居民区可见鼠洞、鼠粪等鼠迹;

 

   整改措施:各单位、各街道办结合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辖区群众开展鼠洞鼠迹的专项清理,扫鼠粪、堵鼠洞、断鼠粮,全面清除鼠痕、鼠迹,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

 

   责任单位:各镇街村居委、市直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2、存在问题:所查部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单位、居民区下水道未设置防臭、防鼠、防蚊、防蟑的“四防”装置;

 

   整改措施:按属地管理原则和权属管理原则,近期内立即组织力量查缺补漏,未进行明渠改暗渠的要尽快整改,在主次干道、公园广场、背街小巷的排污管网尽快安装防蚊闸等“四防”装置。要求有物业管理的商住小区、新建小区同步配套完善“毒鼠屋”等“四防”设施,减少蚊蝇孳生地。市工商和质监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各自职能对食品销售、餐饮业和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监管落实好 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并形成长效管理的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城综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和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3、存在问题:汽车维修厂、摩托车维修店露天堆放废旧轮胎的现象较多,城中村、居民区的容器积水孳生较多蚊幼虫。

 

   整改措施:全面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彻底清除露天放置的盆盆罐罐、废旧轮胎内的积水,减少蚊虫等病媒生物的孳生。市供电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有地下管道、线缆的单位要加大井口盖板孔的巡查力度,确保盖板无缺损、无空隙,防止蚊蝇孳生。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城综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五、传染病防治

 

   1、存在问题:兴宁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预检分诊点未见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台面未见发热病人用的口罩、医用手套、体温计浸泡盒、手消毒液等设备;人民医院感染科分区不明确,未设立独立的挂号、收费和检验室,发热门诊未见医务人员在岗,未见肠道门诊。

 

   整改措施:市卫计局要加强对城区各医院的指导和监管力度,责令未设立传染病科(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或设立不规范的医疗单位限时整改,确保市人民医院等医疗单位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感染科、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设置符合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要求。同时,要督促各医疗机构健全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制度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2、存在问题:所查医院废物管理松懈,随意放置,医疗废物储存室未上锁,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放。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坚决杜绝医疗废物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专用袋用作生活垃圾袋等现象,不断规范医疗废物储存、转运流程,坚决杜绝医源性废物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以后长效管理。

 

   (六)对照标准逐条梳理,确保城区每一个单位必须达标

 

   1、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并做好“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各单位应做好单位自身和所辖下属单位办公楼、宿舍区、拥有产权的出租门店、物业及在建项目的卫生整治、“四害”孳生地(生活垃圾、积水)治理和“四害”活动痕迹(如鼠洞、鼠路、鼠咬痕、鼠粪、蟑粪等)清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暗访组发现城区商业牌匾不够规范,管理较混乱,商家门窗乱贴、乱堆和乱挂广告牌现象较为普遍,路牌、门牌缺失较多。市公安局、市城综局、市民政局要联合开展整治。一是要对城区各街道商业牌匾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影响市容市貌的商业牌匾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商铺业主限期更换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商业牌匾和广告;组织力量拆除楼体附着的残旧广告牌、楼面侧立的招牌和楼道墙体的杂乱广告。二是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要按暗访组要求在城区主次干道设置规范的路牌、门牌。

 

   责任单位:附城各镇、各街道办、市府直属各单位,省、梅属驻兴单位。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以后长效管理。

 

   总之,根据暗访组的总体要求,对此次暗访中指出的场所要重点整治,确保达标。对未暗访的区域要进行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全面整改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整改。市领导要按照创卫网格化责任区域的划分,在近段时间内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创卫整改第一线,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抓好挂钩区域内的整改工作。各项整改内容的具体开展,由挂钩市领导与责任单位互相沟通协调,按本次整改方案的要求组织进行,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克服依赖思想,在挂钩市领导的指导支持下,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主动开展整改,确保本单位创卫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单位要把创卫整改工作纳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照创卫标准,对每项工作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每周专题研究一次整改进度、深入现场检查一次,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共同把创卫工作扎实向前推进。

 

   (三)加强督查,实施责任追究。为全面实现创卫整改目标,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促进整改任务的落实。市创卫办要组织力量开展督查,促进工作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完成,谁的责任谁负责,谁的任务谁完成。对整改工作不力,影响我市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程序追究责任,务必确保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全面达标,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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