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宁新街道办事处系兴宁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工委、人大、办事处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的等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党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编制、宣传工作;做好统计、资料、保密、文档、收发工作;负责抓好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统战侨务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族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广播等工作;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负责街道基础设施和街道公共事业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的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负责协调财税、物价、交通、粮食、供销等部门的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工业、农业、水利、扶贫开发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年度责任目标;具体组织和做好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村(社区)计生业务及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做好人口统计和业务台账镇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组织开展为育龄群众提供以避孕节育、“三查”、随访和生殖健康为主的优质服务;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奖扶优惠政策,组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为育龄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证明;完全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和处理相关涉农侵权工作;协调政法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协助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和治理整顿工作;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城市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市开发、城市综合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环境保护;协调街道、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设立6个服务中心,为公益类事业单位
1、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本街道工业发展服务工作;协助街道管理自办企业固定资产,确保保值增值;承办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第三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项目开发工作;协助街道做好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标准化和创品牌工作;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财政结算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税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负责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编制工作,组织协调收入;做好各项涉农资金、民生资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项目开发资金等的核定、发放和监督管理;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和各类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政策咨询,落实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政策、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障政策,为农村、社区群众提供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负责村、社区保障员的业务指导;负责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采集工作,为各类人员实现就业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公共服务;负责组织个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的职业技能,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技工学校完成招生任务,协助执法维权,做好劳动者的投诉信访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助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和烈士褒扬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救灾捐赠和灾民生活救济,开展生产自救减灾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最低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农村五保政策;负责做好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负责面向基层的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对外统一接受当事人申请,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支持调解纠纷、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对外接受办理见证业务,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开展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的业务工作。
4、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负责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以及有关发展文化事业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负责做好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培育“四有“公民,推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协调发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本街道文化品牌,组织、辅导村(社区)文化室工作;负责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相关的工作;受街道委托管理好本街道基层群众文化事业、社会文化市场、民间艺人和个体户等任务;负责做好动员辖区内适龄少儿入学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学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协助做好辖区内学校额治安工作和正常秩序工作;建立健全的街道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5、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名镇名村示范村的要求,承担名村示范村建设、村庄整治、污水垃圾处理等职能,协助办理编制街道规划和指导编制村(社区)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村(社区)基础设施和街道公共事业的建设、维护管理和集镇开发工作;协助街道做好环境保护和街道、村容监督工作;负责本街道的园林绿化、美化工作;协助街道查处违章建筑和调解建设纠纷等工作,做好街道规划建设的统计报表、建档、阅档、保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协助街道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担计划生育: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三查”、生殖保健、生育技术、孕情检测和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街道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负责宣传、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负责提供优生、优育、优教、科普宣传教育服务,为本街道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孕、避孕药具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和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按规定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等任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6人,其中,行政内勤编制6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5人,行政内勤编制6人。行政退休人员22人。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员113人。事业退休人员44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决算198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1.86万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2016年支出决算198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81.86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981.86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7万元,主要包括:
(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2)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57万元,平均每辆2.285万元。同比增长0.5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9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