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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庆、中秋节前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兴创卫办〔2017〕7号

浏览次数:2477来源: 市创卫办   信息来源: 市创卫办发布时间:2017-09-26 17:05

刁坊、宁中、新陂镇,兴田、福兴、宁新街道办,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2017年国庆、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节日环境,结合我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进入冲刺攻坚阶段的工作要求,按照上级有关营造良好节日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创卫领导小组决定在节前深入开展一次以净化环境和除害防病为主要内容的卫生突击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6日至30日。

 

    二、活动范围:

 

    相关镇街、市直各单位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发动和协调工作,把开展节前卫生大扫除活动和创卫网格化责任区域的卫生死角清理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不仅要积极承担“门前三包”责任,主动做好单位内外环境的卫生,更要把卫生大扫除活动延伸到创卫责任区域的内街小巷、城中村、居民小区。

 

    三、活动标准;

 

    1、结合近期梅州市创卫暗访反馈的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整改,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卫”整改成效。

 

    2、各单位对照《关于印发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相关工作任务和标准的通知》(兴创卫办〔2017〕1号)文件精神,负责组织、动员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对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扫除,重点清理单位停车场、绿化带、天面雨棚的垃圾杂物、鼠迹鼠洞、蛛网污渍,疏通下水道,清除厕所积垢;同时按照创卫网格化责任区域的划分,联合辖区村居委干部,重点清理内街小巷、居民区、城中村的积存垃圾、乱堆放的杂物,疏通下水道,清除乱张贴的牛皮癣,拔除杂草,清除小积水等“四害”孳生场所,确保卫生大扫除任务落实,不走过场,本单位、村居委、小区的卫生达标。

 

    四、其他要求:

 

    1、同步开展“六乱”综合整治。城综、住建、环保、工商和质监、公安、交通、教育、卫计、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农业等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在组织好本系统本部门卫生大扫除活动的同时,密切配合,加大各主次干道、汽车站、广场、公园、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公共绿地、居民区等的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六乱”(乱摆卖、乱停放、乱搭建、乱堆挖、乱拉挂、乱张贴)等不良行为,为市民提供提供一个文明、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2、同步开展除害防病活动。各相关镇街、市直单位结合当前卫生创建活动和秋季防蚊灭蚊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掀起一场以环境治理为主的除“四害”群众运动,彻底治理“四害”孳生环境,全面清除鼠迹鼠洞、蟑迹卵鞘开展活动,巩固以灭鼠为重点的防四害活动成果,防止登革热等“四害”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居民生活小区由街道办、居委会负责组织发动。

 

    3、同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相关镇街、各单位要以“两节”为契机,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画、标语、广播、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和微信、微博等微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种卫生防病知识和节日保健常识,倡导广大群众树新风,遏制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组织专题报导,宣传卫生先进典型,披露不良行为,对“脏、乱、差”现象和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形成人人动手、全民参与创建卫生城市的良好氛围。

 

    市创卫办将在节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市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兴宁市创卫办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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