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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居民生活保障连上台阶

浏览次数:957来源: 金小明 李志勇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发布时间:2017-10-10 20:2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不断加快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社会保险险种不断完善,目前已建立起“五大险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制度,构建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五年来,我市社保工作呈现逐年向好的局面,提升了兴宁百万群众的各项社会保障水平。

 

    近五年,社保局把民生保障作为社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抓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2013年到2016年支付各项社保待遇逐年增加。从10.82亿元增长为17.18亿元。各项待遇支出中,2012年与2017年相比,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从月人均1000多元提高至1500多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月人均55元提高至1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240元提高至450元。梅州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市外医院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从75%、65%、50%、50%提高至95%,85%、65%、60%。

 

    市民说:“12年我退休了,开始我领700元的养老金,年年都有调整提高,社保的政策十分好,现在我领1400多元。 ”

 

    此外,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2017年8月底,全市“五大险种”综合参保人数达26.1万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93.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1.9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1万人,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全覆盖。同时,我市基金征缴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良性运行局面,为各项社保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社保局局长张伟兰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加快社保制度体系建设,社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第一,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目前基本实现了社保全覆盖,第二,基金征缴收入不断增长,近五年,我市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从2012年征缴的8.88亿元(含各级财政补助)增长到2016年的24.15亿元(含各级财政补助),第三,社会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下来,我局将不断提高社保业务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以优异的业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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