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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零口供也能定罪 切莫心存侥幸

浏览次数:1332   信息来源: 兴宁市广电台发布时间:2017-09-28 21:48

    前段时间,我们栏目报道了便衣警察抓到一个偷摩托车的嫌疑人的新闻,被抓后嫌疑人陈某辉先是承认犯罪事实,后又反悔翻供,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但仍然被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这是怎么回事呢?

 

    九月一号晚上,便衣民警在欧尚超市巡逻时,发现两名同骑一辆无牌摩托车的男子形迹可疑,于是立即对其跟踪,不料等红绿灯时,两名男子消失在民警视线中。过了十几分钟,民警在东苑路发现这两名男子各骑一辆摩托车,民警判断另一辆摩托车应是刚刚盗窃所得,于是果断合围擒拿,抓到盗窃嫌疑人陈某辉,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趁乱逃脱。

 

    犯罪嫌疑人陈某辉被抓后,一开始承认盗窃摩托车,随后又翻供,且诬陷是民警栽赃陷害他的,想尽各种办法来干扰民警办案。

 

    对于陈某辉这种拒不承认犯罪事实、频频撒谎干扰民警办案的行为,公安是否一点办法都没有呢?答案是否定的。9月2号,民警根据发动机存底找到被盗摩托车的主人刘女士,并通过刘女士的陈述以及现场执法记录仪、沿途监控等证据,对陈某辉的谎言逐个击破,最终认定已有证据足以证明陈某辉的犯罪事实。

 

    在调查时,民警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辉之前在平远犯下抢劫罪,现在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在此,警方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一定要认清形势,不要以为“不承认”就可以逃避法律的惩罚,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做了违法的事情,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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