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锦绣大道兴福路至西沟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联系电话:0753-3251321 传真:0753-3251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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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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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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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锦绣大道兴福路至西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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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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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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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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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南部新城锦绣大道(兴福路至西沟边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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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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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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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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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点为在建兴宁市福兴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锦绣大道(地理坐标:24° 7'3.19"北,115°43'9.49"东),终点为已建锦绣大道碧桂园段(地理坐标:24° 7'2.72"北,115°43'23.69"东),改建路面全长590.898m,包括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不包括燃气管网)、路灯、绿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其中道路工程改建为:宽40m,长590.898m,设计车速30km/h,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改建后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项目预计建设日期为2017年10月,2018年1月投入运营,土建工程历时4个月,总投资为276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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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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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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