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8月22日
说明: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
项目名称 |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工程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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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梅州市五华县、兴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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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①本项目为高速公路重大变动项目; ②主线起点位于五华县转水镇,与平兴高速对接,终点在琴口村以西与汕揭高速相交,总长59.113km。 畲江支线起于兴畲高速,经水口镇、河东镇,至新寨枢纽互通与主线衔接,全长约24.932km。 设置畲江北连接线,二级公路标准,连接本项目与畲江开发区,全长0.450km。设置罗湖连接线,一级公路标准,连接本项目与五华县城,全长2.6km。 ③主线和支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主线起点转水互通立交至新寨互通立交设计速度为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0m;新寨互通立交至终点设计速度为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8.0m。畲江支线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26.0m。 4全线设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7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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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在兴宁市水口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获得批复后,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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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见报告书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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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简本(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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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简本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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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单位概要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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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地址 |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番禺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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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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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
0753-4162588转3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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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价机构概要 |
评价机构名称 |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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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证书编号 |
国环评证甲字第18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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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联系人 |
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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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
debl_pp@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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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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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众意见反馈 |
反馈方式 |
公众可向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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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限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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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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