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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暑期兴宁市城区部分中小学校选聘教师综合面试公告

浏览次数:2192   发布时间:2017-08-16 10:02

  按照《2017年暑期兴宁市城区部分中小学校选聘教师公告》要求,今年城区选聘教师笔试已经结束,笔试合格者按分数高低顺序以1:5的比例经学校初选,分别以岗位选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279名(名单、分组情况附后) ,其他报考人员可到教育局人事股查询成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点时间

 

面试地点:市一小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

考生上午7:30、下午13:3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抽签,迟到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从上午8:30、下午14:30开始

 

二、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备考30分钟),考生根据教学内容的教学任务,结合学生的实际、特点和教材的育人功能,阐述对教材的理解、学情的分析、教学设计及实施。

 

三、面试评委

 

  每个面试试室设评委7名,其中主评委1名,主持面试工作。所有面试评委均由外地选派。

 

四、评分原则

 

  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分数。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由候分室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请考生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生必须遵守的纪律

 

  1、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候考室,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候考时自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3、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后,遵守面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不准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不准吸烟。

  4、考生在考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佩戴序号牌应试。

(1)面试过程中按照试题要求作答,不得回答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2)面试时不准自报姓名、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只能报自己是X号考生和报考学科,回答完后应说“回答完毕”。

  5、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待工作人员核好分数,签名确认后,拿齐自己的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泄露考题。

  6、违反面试纪律,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兴宁市编办

兴宁市教育局

兴宁市人社局

2017年8月16日

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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