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3月30日
说明:本项目原名称为“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工程”,于2013年5月获得《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梅市环审[2013]40号)。随着设计阶段的不断深入,受工程实施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实际线位与原环评工可设计线位发生了重大变动。现正在开展本项目的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委托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及要求,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
项目名称 |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项目变更 |
项目地点 |
梅州市五华县、兴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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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①高速公路重大变动项目; ②主线起点位于五华县转水镇,与平兴高速对接,终点在琴口村以西与汕揭高速相交,总长59.113km。 畲江支线起于兴畲高速,经水口镇、河东镇,至新寨枢纽互通与主线衔接,全长约24.932km。 设置畲江北连接线,连接兴畲高速与畲江开发区,全长0.45km。 ③主线和支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主线起点转水互通立交至新寨互通立交设计速度为100km/h, 整体式路基宽度26.0m;新寨互通立交至终点设计速度为120km/h, 整体式路基宽度28.0m。畲江支线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26.0m。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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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单位概要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 |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番禺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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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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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
0753-4162588转3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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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机构概要 |
评价机构名称 |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 |
国环评证乙字第18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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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联系人 |
路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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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
debl_pp@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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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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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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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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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