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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执行事主患病等钱用

浏览次数:2085   发布时间:2017-03-09 21:13

    我们国家正在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但是,各类民事判决执行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善,甚至一些受侵害的家庭一直拿不到应得的民事赔偿,以致陷入生活困境。在叶塘镇就有这样的一个事例,由于2011年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至今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以致原告夫妇俩患上重病后都没有钱治病,其困窘的家庭变故着实令人感慨。

 

    日前,记者来到叶塘镇北塘村,见到了谢利枚一家人。据谢利枚说:2010年11月15日中午12时许,其的儿子跟同学一起放学回家,走到半路的时候,就被素有口角是非、等候在此罗某文拦截下来。

 

    被打的许兴被紧急送往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没想到,屋漏又遭连夜雨。2010年12月中旬,就在许兴仍在医院治疗,他们一家赖以生存的店铺起火。

 

    谢利枚说:由于打人的罗某文当时未满18周岁。为此,谢利枚一家要求罗某文家人赔偿他们医护费用,但是对方拒绝赔偿。2011年9月30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罗某人犯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11年11月20日,兴宁市人民法院判决:判处罗某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

 

    记者在谢利枚提供的法院判决书中发现,在判决之前,罗某文等人已赔付了7000。

 

    谢利枚还说,自己一家都认为,法院始终都会把这笔赔偿款执行完毕的。但是,直到2016年底,他们夫妇都检查出了重病,这笔救命钱都还没有拿到手。

 

    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法院的判决却一直没有执行,到底是其中哪个环节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呢?希望相关方能作出积极的回应的,让这个事件能够有个圆满的解决。

(市广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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