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兴宁市叶塘镇、水口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1527   发布时间:2017-02-22 17: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兴宁市叶塘镇、水口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联系电话:0753-3251321     传真:0753-3251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月22日

项目名称

兴宁市叶塘镇、水口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兴宁市叶塘镇北塘村、大众村、田心村、甘塘、彭陂村、岳桥村及水口镇博溪村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筹资106000.15万元建设,位于兴宁市叶塘镇北塘村、大众村、田心村、甘塘、彭陂村、岳桥村及水口镇博溪村,道路全长约45公里,建设总面积约92万平方米,共建设15条道路及桥梁,其中包含叶塘镇道路工程十二条,水口镇道路工程三条。分别按三级、四级公路进行建设,设计车速分别为三级公路30km/h、四级公路20km/h,路幅宽度9m至49m,双向2至6(2辅道)车道,北塘-家庄道路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道路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3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