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三年前,我市就已经在城区禁止销囤积售、燃放烟花爆竹,但是仍然有些店主却罔顾规定,擅自在禁燃禁放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1月23日上午,大新街派出所就在城南路查处了两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并对店主依法做出了拘留五天的处罚。
昨天上午,有群众举报称,在城南路有门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接报后,大新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该路段进行检查,并在两间门店内查出了烟花爆竹八箱、近一千盒,属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而且这些烟花爆竹多为供小朋友们玩耍的手持小烟花、擦炮、摔炮等,危险性较高。办案民警依法收缴了这些烟花爆竹,并将两名店主传唤至公安机关,展开进一步调查。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来他们将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手软。
新年就要来了,希望广大市民,尤其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户,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市广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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