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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马司法所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

浏览次数:2873   发布时间:2017-01-20 15:48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迎来了一件喜事,石马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近日,梅州、兴宁司法局、石马镇等单位负责人到场为该荣誉称号挂牌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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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石马司法所的揭幕仪式上,梅州市司法局和石马镇负责人为石马司法所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揭牌。

 

    梅州市司法局负责人希望全市基层司法所向先进学习,扎根基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作为,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据了解,兴宁司法局石马司法所不断加强管理,扎实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努力建设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已经实现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所务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工作规范化。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街道、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健全,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复杂疑难纠纷不出镇,近5年来,共调解纠纷400余件,实现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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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石马司法所所长王金昌认为,除了得益于司法工作人员严谨、认真、负责外,还在于他们与百姓沟通时注意倾听而不是说教。

(市广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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