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梅州市质监局安全工作督查组到兴宁市开展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安全生产的综合督查工作。兴宁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陪同督察。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兴宁市4家企业进行了深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安全附件校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质量关键控制点等情况。针对督察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足,人员在岗未持证的问题,督查组责令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下一步,兴宁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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