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茂名、肇庆、汕尾等地的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210批次,检出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率为9.05%。(详见附件1、附件2)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经营者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浏览次数:1638 信息来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6-11-14 09:50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茂名、肇庆、汕尾等地的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210批次,检出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率为9.05%。(详见附件1、附件2)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经营者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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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