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今日兴宁 / 社会万象
宁新街道办依法强制拆除一处违章建筑

浏览次数:2429   发布时间:2016-11-30 17:35

    私自扩建的违章建筑就是政府部门所不允许的。日前,宁新街道办就针对辖区内水楼村群众罔顾规定,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就进行了强力的整治,依法强制拆除了一处违章建筑。

 

    11月25日上午,宁新街道办组织国土、住建、城监、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的60多名工作人员,到水楼村,依法对该村的一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一个新搭建的近四百平方米的建筑掩藏在两幢房屋之后。在确保该建筑内没有人员滞留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并研究制定破拆方案。

 

    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宁新街道办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了该处违章建房,为了制止这一行为,工作人员向该建设户发出了《停工通知书》和《告知书》,明确告知其在未取得相关建设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建设,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理。但该建设户不听劝告,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强行施工。为了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的严肃性,宁新街道办决定对该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宁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会继续加大对辖区内违章建筑的巡查整治力度,一经发现,坚决拆除,绝不手软。

 

    花了钱、费了力,结果违章的建设还是要被强拆,真是得不偿失。像这样的行为,广大市民一定要引以为戒,搞建设前一定要取得相关的建设手续才好施工。

 (市广电台)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3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