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丘孝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主任:徐 甦(市委常委、副市长,主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曾招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韩光(政府系统工委副书记)
何群标(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何小平(宣教系统工委副书记)
刘秋琼(市编办副主任)
陈瑞文(市法院党组成员、法警大队大队长)
李炎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陈小宏(发改系统工委副书记)
欧阳勇辉(市经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任文(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谢毅韬(市民宗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建威(市监察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宇峰(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伟明(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翁戈飞(市住建局副局长)
罗敬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廖建泉(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钟学文(市农业局党组成员)
钟夏渊(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钟剑伟(市卫计局副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叶宏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工商局副局长)
范伟华(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宇浪(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刘 伟(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廖伟坤(市农机局副局长)
李建标(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
邱佛强(市公路局党组成员)
曾铭辉(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 军(市法制局副局长)
刘 杰(市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黄伟浩(兴宁供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钟胜章(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洪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文波(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群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淦清、谢永红、练伟强担任。
上述成员若有变动,根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工相应自行调整。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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