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一名18岁的青年因为哥们义气而故意伤害他人致死,从此只能东逃西窜,整整五年都不敢以真面目生活。在强大的法律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9月17日上午,涉嫌2011年大坪镇“7·8”故意伤害案的嫌疑人罗某福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1年7月8日凌晨,大坪镇30米街的一间夜宵档前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一大群男青年持砍刀围攻受害人黄某,致使黄某不治身亡。案件发生后,大坪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却只抓到其中的三名涉案嫌疑人。
为了促使潜逃的嫌疑人罗某福迅速归案,大坪派出所民警结合市公安局开展的“四项打击整治”行动,经常利用下基层的时机,到罗某福的家中,向他的家人和亲属宣传法律政策,希望他们能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
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多次动员,嫌疑人罗某福的家属终于放下种种顾虑,决定配合派出所做通嫌疑人的思想工作。中秋节前夕,一直潜逃在外地的罗某福接到家人的电话后,便决定回家团聚,随后又在父亲和叔父的陪同下到大坪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23岁的罗某福因涉嫌故意伤害案,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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