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参与并组织“六合彩”、“时时彩”网络赌博,儿子则帮助其通过网络进行投注,并将赌博账号提供给下线彩民。8月1日下午,兴宁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父子共同涉嫌赌博罪的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在2014年至2015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标从上线手中拿来“六合彩”网络赌博会员账号参与“六合彩”网络赌博。同时,接受下线彩民的赌博投注,并将投注情况转投到会员账号上,从中获利人民币约5000元。其中,该会员账号于2015年8月4日至8月15日的投注总额为人民币116100元,于2015年9月1日至9月12日的投注总额为人民币90850元。
而从2015年11月开始,其子,被告人黄某涛帮助其管理该“六合彩”赌博账号,将接受彩民投注的情况转投到该赌博账号上,并帮助其将“时时彩”赌博账号提供给下线彩民进行投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标、黄某涛无视国法,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接受他人投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面对指控,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当日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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