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要对所讲解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作讲解内容,做到准确理解法律精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解。
二、讲解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讲解时应印发书面学习材料,并同步演示PPT。
三、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各主讲单位应提早做好准备工作,在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前5日与市政府办公室人秘股联系(联系电话:3334856)并报送相关议题。学法内容在会前应送市法制局审定后报市政府领导确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201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主讲单位 |
1—3月 |
审计法 |
市审计局 |
4—6月 |
森林法、水法和环保法 |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
7—9月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及行政诉讼法 |
市法制局 |
10—12月 |
安全生产法 |
市安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