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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6〕13号

浏览次数:1591   发布时间:2016-02-26 18: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要对所讲解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作讲解内容,做到准确理解法律精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解。

二、讲解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讲解时应印发书面学习材料,并同步演示PPT

三、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各主讲单位应提早做好准备工作,在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前5日与市政府办公室人秘股联系(联系电话:3334856)并报送相关议题。学法内容在会前应送市法制局审定后报市政府领导确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26        


201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学习时间

学习内容

主讲单位

13

审计法

市审计局

46

森林法、水法和环保法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7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及行政诉讼法

市法制局

1012

安全生产法

市安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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