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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公示(2016.7.27)

浏览次数:3151   信息来源: 兴宁人社局发布时间:2016-07-27 16:42

 

    根据《关于印发<兴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兴人社字〔2015〕9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兴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领导小组审核后,拟同意认定下列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困难类别

户籍地址

吴木标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合水居委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753-3320402,联系人:何祥。

                   0753-3257283,联系人:范茂权。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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