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兴宁市海城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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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
6月15日 |
项目名称 |
兴宁市海城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兴宁市海城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兴宁市兴城西郊 |
环评机构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料零售,包括92#、95#汽油和0#柴油,年销售量1120t。本改扩建项目共增设2支加油枪;改扩建后地埋式储油罐总有效储油总量不变。本改扩建完成后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1163 m2,总建筑面积345m2,主要由办公楼(2F)、单层站房、综合楼(3F)组成,将原有加油站进行改扩建,加油亭原有的4台加油机不变,加油枪由原来的14支增加至16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