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宁市大黄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坭坡镇大新村原人造平原
项目简介: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兴宁市新增设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的批复》(编号:梅市府函〔2015〕187号)精神,兴宁市大黄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拟在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坭坡镇大新村原人造平原上提资建设兴宁市大黄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安全环保设施投资100万元,占项目总投入的20.0%。项目总占地面积14467.4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783.4平方米。建筑物主要包括:1、2、3号烟花爆竹成品仓库、值班监控室(含接待室、消防器材室、卫生杂物间)、水泵房、消防蓄水池、水井。库区仓库总储存定量为47吨,其中爆竹储存定量2栋(1号14吨、3号17吨)共31吨,烟花储存定量1栋(2号)16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宁市大黄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地 点: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坭坡镇大新村原人造平原
联 系 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260703@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环保大楼B座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电话:0731-28682762
传 真:0731-28682760
电子邮件:100640838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①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的意见和建议;②对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③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发表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兴宁市大黄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