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今日兴宁 / 社会万象
醉酒男子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拘留

浏览次数:1525   发布时间:2016-01-18 16:49

 

    当邻居发生纠纷的时候,自己敢于前去调处,本来是一份好意,不过当民警到来以后,却肆意谩骂民警,甚至借酒将两名民警打伤,这就十分要不得了。日前,兴城居民李某泉就因此而被公安机关拘留。

 

    1月13日晚11点多钟,南坛路附近一户人家发生一起家庭纠纷。住在附近的李某泉出于好意,便上前劝解。无果后,就有居民报警。不过,当大新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警的时候,李某泉却肆意谩骂阻挠民警进行调解,因此,处警民警要求李某泉离开现场,以免影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没想到,李某泉却不听劝告,在醉酒状态下,用拳头和拐杖将处警的两名民警打伤。

 

    民警遂将李某泉带回派出所,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涉嫌妨碍执行职务的李某泉处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市公安局、城乡一线)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3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