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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5年第5期,总第16期)

粤食药监稽〔2015〕145号

浏览次数:1952   信息来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6-01-05 17:23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质量监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稽〔2015〕137号)的要求,我局于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带针)进行了专项监督抽验。现将检验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专项监督抽验产品共抽验样品92批,涉及我省22个地市, 3家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单位),20家经营企业,64家医疗机构以及23家外省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单位)。依据GB 8368-2005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GB 18671-2009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注册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对泄漏、拉伸强度、输液流速、注射件、金属离子(原子吸收法)、浸提液紫外吸光度、环氧乙烷残留量、无菌、连接牢固度、泄漏、针尖共11项指标进行检验。经检验,所检92批样品被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表:2015年广东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带针)专项监督抽验详细信息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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