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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明年可在粤参加普通高考

浏览次数:1464   发布时间:2015-11-21 08:00

 

    日前,新华社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将于12月1日至10日报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

 

    据悉,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基础上,对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进行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

 

    该文件适度放宽了报名条件要求:

    一是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三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三是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四是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城乡一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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