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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光山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不含带状公园)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30798来源: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发布时间:2015-08-04 16:29

神光山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不含带状公园)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光山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不含带状公园)监理,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5] 70号文)核准,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1、道路部分:铺设混凝土沥青道路、排水、管线(规划位线)、绿化、照明、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①204m×32m、②903m×25m、③3246m×15m、④551m×30m,合计面积94323㎡; 2、停车场部分:①神秀路高架桥下周边停车场(植草砖停车位约360个,面积约33500㎡。工程包含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照明等设施);②土石方及挡土墙约1264.39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监 理 费:监理服务费投标最高控制价为99.46万元

    2.4工程地点:兴宁市神光山周边道路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1信誉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2.2投标企业须在公告时间内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已了解项目现场的相关情况。

    3.2.3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1.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二代身份证。

    4.1.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近一年在社会保险关系清单(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8、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2名)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4.1.9、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和监理员(2名)的近六个月的社保清单(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以上4.1.2~4.1.9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4.1.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任命书。

    4.1.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1.12、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注册监理工程师到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 7 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5年 8月 8 日到2015年 8 月 12 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 (节假日除外) 】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8 月 28日上午9:30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等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第一时间发布。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利平         联系电话: 0753-333386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光      联系电话: 0753-3361317

    报名地点: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日   期: 2015年7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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