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整改6月份较为突出安全隐患的通知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6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6月份全市的10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由各分管市领导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辖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5年6月30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6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附件
6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
隐患名称 |
隐患地址 |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
存在隐患 和问题 |
采取措施 |
完成 时限 |
1 |
兴宁市新陂第二石厂安全隐患 |
新陂镇先声村 |
何志平 (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
市安监局(何群标) |
1、采场中部采高超过30米未分台阶;2、未见粉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未建立和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3、未制订2015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4、提供员工的矿帽无矿用合格标志。 |
责令该石厂按照整改指令落实整改。 |
2015年6月30日前 |
2 |
兴宁市宇兴五金交电商店仓库消防安全隐患 |
兴田街道办兴叶路宁江新苑A3幢A26号 |
温启龙 (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
市消防大队 (杨文波) |
1、部分电源线路架设不规范;2、灭火器材配备不足;3、未安装消防卷盘。 |
责令该商店:1、按规范要求重新架设电源线路;2、配置足够灭火器材;3、安装消防卷盘。 |
2015年6月30日前 |
3 |
兴宁市大坪中心小学地质灾害隐患 |
大坪镇下新街86号 |
彭志洪 (副市长) |
市教育局 (彭宇杰) |
受近期连续强降雨影响,主教学楼后山泥土滑坡,造成长16米、高2.5米的挡土墙崩塌。 |
及时清理余泥,修复挡土墙,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拉设警戒线,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
2015年6月30日前 |
4 |
X948线塘社桥安全隐患 |
罗浮镇塘社村 |
何剑清 (副市长) |
罗浮镇政府 (曾胜) |
受近期持续强降雨、洪水冲击影响,桥墩下沉,桥梁存在断裂危险。 |
1、采取限行措施,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2、对桥梁进行检测,按检测报告进行维修或重建。 |
2015年12月31日前 |
5 |
黄陂镇学士村至透明村乡道交通安全隐患 |
Y158线1.3 KM—2.2KM |
何剑清 (副市长) |
市交通运输局(钟安昌) |
该路段3处临崖(合计长约300米),存在未安装防护栏的问题。 |
在3处临崖路段分别安装钢护栏。 |
2015年6月30日前 |
6 |
兴田二路交通安全隐患 |
兴田二路与宁中气库路口交汇处 |
何剑清 (副市长) |
市交通运输局(钟安昌) |
交汇处一侧民房遮挡交通视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
在该路段交汇处设置路口警示标志及爆闪灯。 |
2015年6月30日前 |
7 |
兴宁市汉芬小学防雷安全隐患 |
兴城纺织路 |
彭志洪 (副市长) |
市教育局 (彭宇杰) |
教学楼未安装防雷装置,存在防雷安全隐患。 |
安装防雷装置 |
2015年6月30日前 |
8 |
兴宁市大坪镇国丰鞋厂安全隐患 |
大坪镇圩镇 |
郑海涛 (市委常委、 副市长) |
市中小企业局(张小海) |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未配置消防器材。 |
责令该厂: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检查;3、配置足够消防器材。 |
2015年6月30日前 |
9 |
兴宁市胜发家具厂消防安全隐患 |
合水镇外贸仓库 |
温启龙 (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
市消防大队 (杨文波) |
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油漆、天拿水等易燃品未设独立仓库存放。 |
责令该厂:1、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设立独立仓库存放油漆、天拿水等易燃品。 |
2015年6月30日前 |
10 |
东威纸箱厂消防安全隐患 |
永和镇新中村 |
温启龙 (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
市消防大队 (杨文波) |
车间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灭火器材摆放位置不合理、配置不足。 |
责令该厂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购置足够灭火器材,合理摆放。 |
2015年6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