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
本次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贵园1区建设项目,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之前,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贵园1区建设项目位于兴宁市宁新文峰二路,项目所在地中心点地理坐标:115°44′54.63″,北纬24°7′54.54″。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4701.14 m2,建筑占地面积12607.64m2,总建筑面积238945.68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73859.78m2,不计容建筑面积65085.9m2,容积率3.89,建筑密度28.2%,绿地率25%,项目建成后总户数1419户,居住人数约4970人,地下停车位1627位。项目主要建筑物群体由25栋8~18层的建筑组成,包含地下停车库、商铺、架空等建筑配套。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17年1月投入使用。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水环境:项目建成营运后外排废水以城市生活污水为主,它们来源于:住宅居住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商业营业过程排放的生活污水、公共配套等设施营运过程中排放的废水等,及少量的车库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位于G205国道上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兴宁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废气来源主要是住户居民厨房废气、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和垃圾临时堆放点发散的臭气。厨房油烟拟采用家庭式抽油烟机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除油效率≥80%,经处理达标后的油烟废气由引风机收集经专用油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燃气烟气的排放同油烟废气一样经过抽油烟机排出楼内烟道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废气污染主要为CO、HC、NOx,由于本项目地下车库进出车辆一般比较分散,单位时间尾气排放量相对较小,拟采用机械通风(每小时换气6次),并通过地下层的排风井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本项目发电机设置在负一层发电机房内,为避免低浓度废气污染物长时间在机房内蓄积,发电机废气通过内置烟囱引至楼顶排放。小区垃圾临时堆放点与最近住宅楼间距不少于10m,尽量缩短垃圾堆放时间,每天清理一次,以免产生难闻的臭气,造成大气污染。
声环境: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有配套设备噪声以及停车场交通噪声。配套的高噪声设备包括生活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等。拟采取专用密闭机房隔声,墙体内壁设置吸声装置,采用隔声门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一般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的交由废品收购站收购,不可利用的由当地环卫部门当天统一清运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按项目报建的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设后其产生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宁新文峰二路
联系人:潘秀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041234868@qq.com
五、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54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192813
电子邮箱:215379800@qq.com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报告书全本公示文件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20日。
建设单位: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