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日前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只要气象台挂出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应停课,单位应适当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
目前通用的台风预警信号分为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白色等级最低,红色最高;暴雨预警信号分为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条例》明确规定,3月1日起,只要属地气象台挂出了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不用等学校通知就可以停课。《条例》对此有精细化的表述:“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条例》中确定: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气象部门发布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对应区域内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停课。《条例》明确,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市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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