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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宝甸建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用石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公示

浏览次数:2006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发布时间:2015-01-06 16:4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一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受理时间

验收监

测报告

高速公路建设用石开采项目

兴宁市黄槐镇上宝龙村第二十村民小组坜塔泥

梅州市宝甸建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兴宁市环境监测站

2015年1月6日

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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