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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我市举办新《环保法》学习培训会

浏览次数:1984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发布时间:2014-11-1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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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11月13日下午,市环保局在该局六楼大会议室举行新《环保法》学习培训会,专门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该局各部门负责人、全市各镇街环保所负责人及重点企业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会上,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新《环保法》修订背景、主要亮点内容及新法对政府和企事业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新《环保法》进行系统地解读。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把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理论写入新法,突出强调政府监管责任,首次赋予环保执法人员查封、扣押权,“按日连续记罚” 、适用行政拘留等加大了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

 

    市环保局负责人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新《环保法》,深刻领会其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各镇街环保所长、各企业代表要及时向领导、法人汇报学习情况,广泛深入宣传,明确各自的环保责任和义务,让全社会自觉行动起来学法、懂法、守法,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要求,坚守生态环保底线,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通过此次培训,促进基层环保工作人员、排污企业适应新环保法的新变化、新规定、新要求,对进一步提高全市排污企业环保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都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际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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