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容易触犯的法律”,是关于城市卫生、广场舞和盗版软件的法律,看看我们是否能以身作则。
自今年8月份我市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兴宁”城市垃圾综合治理活动以来,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做到不乱丢倒垃圾,不乱扔杂物,积极参与公共场所、社区等的环境卫生整治,形成“人人参与、洁净兴城”的浓厚氛围,然而,总是还有少部分市民依然我行我素,不遵守有关丢倒垃圾的规定,随时随地乱扔垃圾的现象仍然存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作为一项广受群众喜爱的健身运动,广场舞这几年从国内跳到国外,频频“跳”上头条。但针对音乐伴奏在居民区引起的噪声的抗议,也不绝于耳。即便广场舞爱好者偶尔转型“暴走”,也面临着“非法占道”的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电脑,但是很多电脑中的软件并非正版。这个很多人习以为常的现象,其实并不合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法律一定能够越来越完善,社会也一定能够和谐发展。
(市电视台《城乡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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