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17年起全面推进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9月4日公布,对高考的内容、形式、录取、管理等环节进行了全新设计和部署,其中不分文理科、取消艺体特长生加分等10项变化备受关注。
高考改革“十变”:不分文理科,取消艺体特长生。
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具体改革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一、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二、高考计分3+3,自选科目看特长。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三、学业水平要测试,综合素质入档案。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取消艺体特长加分,省级加分不通行。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五、回归全国统一卷,异地高考更有戏。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六、自主招生后进行,联考培训要取消。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七、高职院校搞“特招”,职业技能是必考。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八、录取不再按批次,双向选择机会多。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九、校长签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申诉。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十、绿色通道再拓宽,寒门学子不用愁。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同时,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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