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行定于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在本行五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具体标的目录如下:
标 号 |
标 的 名 称 |
标 的 情 况 |
起拍价(万元) |
备 注 |
1 |
兴宁市兴东路原兴宁市电力开发公司综合楼(不包含大楼右侧“即兴东路”首层三间店铺) |
(1)国土证号:兴府国用(2014)第01-1643号;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用途:办公; (4)土地面积:约270m²; (5)未办房屋产权证; (6)建筑面积约2360 m²。
|
589 |
(1)全额竞买保证金; (2)加价增幅2万元; (3)标的有租赁(详见附件),带租约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动承接该租赁合同,并在标的移交后开始履行该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4)本标的承租人按法律规定可享有优先购买权;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拍卖款项,款项交清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实物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移交手续; (6)买受人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补证和过户手续,能否补办证件和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可能出现的竣工验收费用、补办证件费用等); (7)买受人须在权证交接日起6个月内,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本行及委托人不予提供资料; (8)本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大证,成交后,买受人须办理分割手续,并将剩余面积的国有土地使权证交还给委托人。
|
2 |
兴宁市石马镇中心小学老校区的教学楼、厨房、杂间 |
(1)国土证号:兴府国用(2011)第19-132号; (2)使用权类型:划拨; (3)用途:教育; (4)土地面积:约2700m²; (5)未办房屋产权证; (6)建筑面积约2250 m²。
|
254 |
(1)全额竞买保证金; (2)加价增幅1万元; (3)标的西南方向(详见国土证附图“土2”位置)楼梯所占土地使用权不在拍卖范围内,原国土证用地平图包含该土地使用权,成交后,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须将该土地使用权面积扣除; (4)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与邻近产权人的利益关系;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拍卖款项,款项交清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实物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移交手续; (6)买受人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补证和过户手续,能否补办证件和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土地出让金、补办证件的税、费用等); (7)买受人须在权证交接日起6个月内,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本行及委托人不予提供资料。 |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下午5时前(银行到账时间)缴交起拍价的全额竞买保证金,并携带有效证件及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拍卖当日不予办理,详情来人来电咨询,资料备索或登录 http://www.gdmzpm.com.
拍卖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30时
拍卖地点:本行五楼拍卖厅
展示时间:公告日到拍卖前一日
联系电话:2122013
开户银行:梅县工商银行
开 户 名:梅州市拍卖行
帐 号:2007020109024911355
梅州市拍卖行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