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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拍卖行拍卖公告

浏览次数:5507   发布时间:2014-06-12 11:39

 

    受委托,本行定于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在本行五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具体标的目录如下:

 

          标 的 名 称

  标  的  情  况

起拍价(万元)

                        备               注

1

兴宁市兴东路原兴宁市电力开发公司综合楼(不包含大楼右侧“即兴东路”首层三间店铺)

(1)国土证号:兴府国用(2014)第01-1643号;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用途:办公;

(4)土地面积:约270m²;

(5)未办房屋产权证;

(6)建筑面积约2360 m²。

 

  589

(1)全额竞买保证金;

(2)加价增幅2万元;

(3)标的有租赁(详见附件),带租约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动承接该租赁合同,并在标的移交后开始履行该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4)本标的承租人按法律规定可享有优先购买权;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拍卖款项,款项交清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实物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移交手续;

(6)买受人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补证和过户手续,能否补办证件和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可能出现的竣工验收费用、补办证件费用等);

(7)买受人须在权证交接日起6个月内,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本行及委托人不予提供资料;

(8)本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大证,成交后,买受人须办理分割手续,并将剩余面积的国有土地使权证交还给委托人。

 

 

 

2

兴宁市石马镇中心小学老校区的教学楼、厨房、杂间

(1)国土证号:兴府国用(2011)第19-132号;

(2)使用权类型:划拨;

(3)用途:教育;

(4)土地面积:约2700m²;

(5)未办房屋产权证;

(6)建筑面积约2250 m²。

 

254

(1)全额竞买保证金;

(2)加价增幅1万元;

(3)标的西南方向(详见国土证附图“土2”位置)楼梯所占土地使用权不在拍卖范围内,原国土证用地平图包含该土地使用权,成交后,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须将该土地使用权面积扣除;

(4)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与邻近产权人的利益关系;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拍卖款项,款项交清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实物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移交手续;

(6)买受人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补证和过户手续,能否补办证件和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土地出让金、补办证件的税、费用等);

(7)买受人须在权证交接日起6个月内,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本行及委托人不予提供资料。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下午5时前(银行到账时间)缴交起拍价的全额竞买保证金,并携带有效证件及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拍卖当日不予办理,详情来人来电咨询,资料备索或登录 http://www.gdmzpm.com.

   

    拍卖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30时

 

    拍卖地点:本行五楼拍卖厅

 

    展示时间:公告日到拍卖前一日

 

    联系电话:2122013  

 

    开户银行:梅县工商银行

 

    开 户 名:梅州市拍卖行

 

    帐   号:2007020109024911355

 

 

梅州市拍卖行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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