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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浏览次数:2682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09-03-19 09:28

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做好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工作于2009322日截止。323日至29日,各单位收集、整理材料。330日至49日,各单位按时间安排表上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二、学历资格

1、以下第一学历的不准报考:200210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大专以上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② 20059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专业学校除中医类的专业学历;③20079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专业学校中医类专业学历;④ 200191日以后入学的外省中专学历。

2、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中专学历须经广东省高教厅学历鉴定。

32005年(含05年)以后毕业的自考生(成人),须提供自考首次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或学历鉴定证明。

三、报考类别:

1报考类别与毕业证的专业相适应,受聘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执业科目。

2、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疗机构名称、印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医疗机构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一致。

3、毕业证的专业为妇幼医士、妇幼卫生人员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只能报公共卫生类,该专业人员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报临床类别。

4、毕业证的专业有括号的报括号外的专业。

四、报名材料及装订顺序:

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①上传的照片用身份证像,②申请表需本人亲笔签名)。

1页背面:复印或粘贴毕业证书复印件(①毕业证书需提供原件,②复印件上印章和校长签章必须清晰,否则需提供鉴定证明),③专升本的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放在第1页后。

2页: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①新身份证需复印双面,须在有效期内,②无法提供者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复印件)③由各医疗机构核对确认后盖公章,核对人签名、日期)。

3页:《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卫生站由卫生院考核盖章)。

4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校验页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执业助理医师报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交:

5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6页:《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

7页:《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

8页:其他材料。

所有复印件用A4纸,一式一份,以上所有资料上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名称、医疗机构名称、印章)必须完全相同,否则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五、相关规定

1禁止挂靠报名考试。

2、身份证姓名与毕业证上姓名不相同的,须出具出错方(派出所或学校)的证明。户口本不能报名。

3、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机关干部部门、后勤部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4、报考费:执业医师280元,助理医师190元。

5、各卫生院通知辖区的个体医生和乡村医生,并由卫生院统一上送材料。

6、报考咨询电话:3326832

 

 

兴宁市卫生局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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