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兴宁市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配套工程 |
工程地点 |
兴宁市城区至刁坊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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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 |
地 点 |
兴宁市兴城兴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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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2009年5月4日起 |
公告编号 |
兴代: 2009(施)-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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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项目估价 |
约2830万元 |
建设规模 |
按施工设计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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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自批准开工之日起730个日历天内竣工 |
资金来源 |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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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已由兴发改字 [2007]107号文批准建设,且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项目为城区至兴宁市污水处理厂25公里长配套集污管网,工程总投资预算约贰仟捌佰叁拾万元(小写:28300000.00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按业主的要求工程总造价下浮5%进行报价投标,投标报价基数定为¥26885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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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集污管网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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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报 名 条 件 |
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期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单位以资质证书为准,不得挂靠)须市政专业项目经理三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期间)。 3、 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的企业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和交纳投标企业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支票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的申请,兴宁市范围外的企业须在兴宁市建设局登记备案。 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的能力及资格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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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报 名 要 求 |
截止 |
2009年5月8日 上午 11时30分止,逾期不予办理 |
报名时间 |
2009年5月8日(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 9:30 至 11:30止);2009年5月8日下午 (2:30 至 4:30)审查投标人资格,合格投标企业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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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
联系人 |
曾宪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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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3-3257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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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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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登记表(兴宁市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书(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且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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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咨询 |
发售时间 |
合格投标企业,2009年5月8日16:30 至 18:00时止)到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作弃权处理。(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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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地点 |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联系人:朱伟刚 联系电话:3361317、3361126(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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