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平远(赣粤界)至兴宁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
公告单位:梅州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09年4月10日
目前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平远(赣粤界)至兴宁段项目研究工作已经启动,现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平远(赣粤界)至兴宁段
工程概要:拟建项目是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济南至广州高速公路(G35)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第四纵”。该项目的建设,对于实现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的全线贯通、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缓解赣粤通道的交通压力、改善沿线地区交通条件,促进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推荐路线主线经过梅州市的平远县、梅县、兴宁市、五华县。路线起于梅州平远县的赣粤省界,接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瑞金至寻乌段,跨G206进入平远县大柘镇,跨S225经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进入梅县梅西镇,沿原梅县至河源铁路进入兴宁境内,跨G205和广梅汕铁路进入五华县,最后接梅河高速公路。路线主线全长约98.138km,路线宽度26m,按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67.498亿元。
(2)公告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告单位:梅州市交通局
联系电话:0753-2281335
联 系 人:邓永东
(3)承担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环境评价事业部
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环评部(5号楼)
联系电话:021-58856638-2605
联 系 人:刘工
邮 编:200135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公告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公告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及有关单位访谈)
⑥公告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平远(赣粤界)至兴宁段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在沿线县政府网站上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公众可在第二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网上填写公众调查问卷;③在网页留言板留言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环评人员还会采取问卷调查(对象随机抽选)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届时公众可提出相关环保意见。
公告单位:梅州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