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府办〔2011〕12号
关于印发兴宁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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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兴宁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政府纠风办联系,联系电话:3386230。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兴宁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以及梅州市政府的要求,2011年重点在全市公立医院以及各镇(街道)除国土、税务(国税、地税)、计生站所之外的其他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纠风办发〔2002〕2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06〕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10〕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被评议单位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行业作风形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力当好梅州绿色的经济崛起主力军、加快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组织实施 全市公立医院和各镇(街道)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我市“创先争优”活动,应突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廉洁自律、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群众热点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统一组织实施。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纠风办对被评议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指导检查。 (一)调整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罗苑铭任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蓝新环和市府办主任何伟忠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府办、监察、工会、团委、妇联和被评议单位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负责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筹划部署;组建政风行风评议团,指导行评团开展工作;检查被评单位行评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成立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 主 任: 曾世欣(监察局) 副主任: 张洪新(纠风办) 成 员: 何铭勋(卫生局)、伍新标(纠风办)。 市行评办的主要任务: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行评团、被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行评办设在市政府纠风办)。 (三)成立市直政风行风评议团(简称市直行评团)。 市直行评团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特邀监察员、群众代表、新闻单位、行业组织以及被评议部门和行业的监管或服务对象等代表组成。今年的市直行评团计划聘任20人。 市直行评团的主要任务:在市行评办的组织协调下,对市直公立医院,依据评议内容和要求,结合被评单位的行业特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直接调查、明察暗访、民主测评、受理举报投诉、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被评对象的政风行风情况,汇总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向被评单位如实反馈、督促落实整改;组织评议大会,与被评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综合汇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满意度”。 (四)成立镇(街道)基层站所政风行风评议团。评议团成员由镇(街道)分管领导、纪检监察派驻组成员、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约15人组成。 基层站所(含镇级人民医院)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镇(街道)政府相应成立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纪检监察派驻组督促协调乡镇(街道)政府及基层站所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基层站所评议工作。 三、评议对象 (一)全市医疗机构。主要评议含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在内的市直公立医院,及各镇(街道)卫生院。 (二)基层站所:各镇(街道)除去年已组织评议的国土、税务(国税、地税)、计生基层所之外的其他基层站所。 (三)回头查单位:经信局、科技局以及国土、税务(国税、地税)、计生基层站所。 四、评议内容 全市公立医院的评议要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创建活动开展,着力巩固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评议的主要内容: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抓行风建设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宗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及行政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医院内部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所采取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情况等。 镇(街道)基层站所的评议要按照国纠办发〔2010〕2号文的有关精神,评议的主要内容:基层站所信息公开、依法办事、为民服务、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 五、方法步骤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分步骤、按计划组织实施,共分为三个阶段,与被评单位的各项工作穿插进行,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确保效果。“回头查”的单位,要在突出解决2010年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市行评办将组织对 “回头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凡是整改不力或今年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明年将组织重新评议或进行专项整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行评办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一)筹划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各镇(街道)和市直被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行评领导小组和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行评办公室,并抽调有关综合职能部门得力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行评工作联络员;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文件,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层层进行宣传发动,确保本单位人人熟悉行评工作的重大意义、目的要求,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行评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阶段(6月~9月)。 各镇(街道)和市直被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采取多种途径,深入查找问题,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问卷调查500份以上),收集意见建议,扎实开展行评工作。将自身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分析原因,形成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存在问题的书面材料,报送市行评办。各镇(街道)和市直受评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认真梳理归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感受到行评工作的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行评活动的信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评议和总结通报阶段(10月~11月)。 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团成员深入基层,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单位(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政风行风评议团对受评单位进行打分助评。最后由政风行风评议团对被评单位提出评议意见。评议结果同时作为机关作风评议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机关作风评议统一考评。市政风行风办公室在分散与集中调查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被评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情况的报告,报经市行评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今日兴宁》报上刊登关于评议情况及评议结果的通报。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迎接省、梅州市政府纠风办的检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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