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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李永锋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消防、司法、法制、人民武装工作。 其他分工不变。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7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兴宁 兴宁市 人民 人民政府 民政 政府 关于 副市长 上一条: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宁新街道办事处城南... 下一条: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兴宁城区进行防空警报... --党群部门-- 政协 纪委 组织部 宣传网 团市委 妇联 工商联 文联 总工会 编办 --政府部门-- 公安局 检察院 法院 人社局 文广新局 公路局 交通局 监察局 安监局 民政局 工商和质监局 教育局 畜牧局 审计局 中小企业局 外事侨务局 财政局 住建局 环保局 水务局 粮食局 卫计局 招商局 国土局 体育局 农业局 旅游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 林业局 司法局 档案局 发展和改革局 统计局 社保局 应急办 市地方志办 人防办 兴宁市人民政府 --乡镇街道-- 兴田街道办 福兴街道办 宁新街道办 坭陂镇 新圩镇 水口镇 径南镇 罗岗镇 永和镇 大坪镇 宁中镇 新陂镇 刁坊镇 黄陂镇 黄槐镇 叶塘镇 合水镇 石马镇 龙田镇 罗浮镇 --人大系统-- 梅江区人大 梅州人大网 广东人大网 中国人大网 --人大系统-- 梅江区人大 梅州人大网 广东人大网 中国人大网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3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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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李永锋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消防、司法、法制、人民武装工作。
其他分工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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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7日